六爻預測學基礎知識

六爻預測學基礎知識

按上論元神忌神之有力無力者,總貴用神有氣。倘若用神無根,謂之元神有力亦難生,忌神無力亦休喜。

凡忌神仇神,宜於逢克。有月克、日克、動爻克、用神動化回頭克。此四者,用神、元神但逢一克,他處不見生扶者,即為凶兆,佔吉事,樂極悲生;佔凶事,須宜急避,下面樺祿易學網為大家介紹六爻預測學基礎知識。

六爻預測學基礎知識

1、進神退神

甲子甲午為陽進神,巳卯巳酉為陰進神。又亥化子,醜化辰,寅化卯,巳化午,未化戌,申化酉,俱是。遇進神,則吉盛兇多也。壬辰壬戌曰陽退神,丁丑丁未曰陰退神。又子變亥,辰變醜,卯變寅,午變巳,戌變未,酉變申,俱是。遇退神,則兇衰吉滅也。

2、用神

(1)父母爻

佔父母,即以卦中之父母爻為用神。佔祖父母、伯叔、姑姨父母,凡在我父母之上,或與我父母同輩之親,及師長、妻父母、乳母、拜認之父母、三父八母,或僕佔主人,皆以父母爻為用神。佔天地、占城池、牆垣、宅舍、屋宇、舟車、衣服、雨具、綢緞、布疋、氈貨,及章奏、文書、文章、書館、契約,亦以父母爻為用神。物類眾多,在人通變,一切庇護我身者是也。

(2)官鬼爻

佔功名、佔官府、雷霆、鬼神、妻佔夫,皆以官鬼爻為用神。佔亂臣、賊盜、邪祟,亦以官鬼爻為用神,物類亦多,一切拘束我身者是也。

(3)兄弟爻

佔兄弟、姊妹、族中兄弟、姑姨、姊妹、姊妹丈,及結義弟兄,皆以兄弟爻為用神。

按:兄弟乃同類之人,彼得志則欺凌,見財則爭奪。所以佔財物,以之為劫財之神;佔謀事,以之為阻隔之神;佔妻妾俾僕,以之為刑傷克害之神。

佔姊妹丈,以兄弟爻為用神,予屢得驗。至佔表兄弟,以兄弟爻為用神而不驗,還以應為用神者是。

(4)妻財爻

佔妻妾、俾僕、下役,凡我驅使之人,皆以妻財爻為用神。佔貨財、珠寶、金銀、倉庫錢糧,一切使用之財物什器,亦以妻財爻為用神。

(5)子孫爻

佔子孫、佔女、女婿、侄甥、門徒,凡在我子孫輩中,皆以子孫爻為用神,佔忠臣、良將、醫人、花餌、僧道、兵卒,皆以子孫爻為用神。佔六畜、禽鳥,亦以子孫爻為用神。

按:子孫為福德之神,為制鬼之神,為解憂之神,故謂子孫為福神,諸事見之為喜。獨佔功名者忌之,故又為剝官削職之神。

3、用神、元神、忌神、仇神

用神者,即前各類之用神。

元神者,生用神之爻,即為元神。

忌神者,克用神之爻,即為忌神。

仇神者,剋制元神不能生用神,反生忌神而克害用神,即為仇神。

假令金為用神,生金者土,土為元神;克金者火,火為忌神;克土生火者木,木為仇神。餘仿此

元神、忌神、衰旺

元神雖生用神,須旺相方能生得用神。

能生用神者有五:

元神旺相,或臨日月,或得日月動爻生扶者,一也。

元神動,化回頭生,及化進神者,二也。

元神長生、帝旺於日辰,三也。

元神與忌神同動,四也。

元神旺動,臨空、化空,五也。

此五者,乃有力之元神也,諸佔皆吉。

按:古以臨空、化空為無用,非也。殊不知動不為空,待衝空、實空之日,而為有用。

無用之元神

元神雖現,又有不能生用神者六:

元神休囚不動,或動而休囚,又被傷克,一也。

元神休囚,又逢旬空、月破,二也。

元神休囚,動化退神,三也。

元神衰而又絕,四也。

元神入三墓,五也。

元神休囚,動而化絕、化克、化破、化散,六也。

以上見生不生,乃無用之元神也,雖有如無。

有力之忌神

忌神動而克害用神者五:

忌神旺相,或遇日月動爻生扶,或臨日月,一也。

忌神動,化回頭生、化進神,二也。

忌神旺動,臨空、化空,三也。

忌神長生帝旺於日辰,四也。

忌神與仇神同動,五也。

以上乃有力之忌神,勢同斧鉞,諸佔大兇。

忌神動不克用神

忌神雖動,又有不能克用神者七:

忌神休囚不動,動而休囚,被日月動爻克,一也。

忌神靜,臨空破,二也。

忌神入三墓,三也。

忌神衰,動化退神,四也。

忌神衰而又絕,五也。

忌神動,化絕、化克、化破、化散,六也。

忌神與元神同動,七也。

以上乃無力之忌神也,諸佔化兇為吉。

受此處之克,得彼處之生,即為克處逢生。大凡用神元神,以克少生多為吉;忌神,以生多克少為兇。故忌神宜克不宜生。

4、動靜生克

六爻安靜,旺相之爻,可以生得休囚之爻,亦可以克得休囚之爻。蓋旺相者,如有力之人也。動變生克衝合

卦有動爻,動而必變。夫變出之爻,能生克衝合本位之動爻,不能生克他爻,而他爻與本位之動爻,亦不能生克變爻。

5、四時旺相

正月建寅,寅木旺,卯木次之;

二月建卯,卯木旺,寅木次之。

正、二月,木旺生火,火為相,其餘金、水、土,俱作休囚。

三月建辰,辰土旺;

醜未之土次之。土生金,金為相,木雖不旺,猶有餘氣,其餘水、火,俱作休囚。

四月建巳,巳火旺,午火次之;

五月建午,午火旺,巳火次之。

四、五月,火旺生土,土為相,其餘金、木、水,俱作休囚。

六月建未,未土旺,辰戌之土次之。土生金,金為相,火雖衰矣,猶有餘氣。其餘木、水,俱作休囚。

七月建申,申金旺,酉金次之;

八月建酉,酉金旺,申金次之。

七、八月,金旺生水,水為相,其餘木、火、土,俱作休囚。

九月建戌,戌土旺,醜未之土次之。土生金,金為相,其餘木、火、水,俱作休囚。

十月建亥,亥水旺,子水次之;

十一月建子,子水旺,亥水次之。

十、十一月,水旺生木,木為相,其餘金、土、火,俱作休囚。

十二月建醜,醜土旺,辰戌之土次之。

土生金,金為相,水雖衰,猶有餘氣。其餘木、火,俱作休囚。

6、六合

子與醜合。寅與亥合。卯與戌合。辰與酉合。巳與申合。午與未合。

相合之法有六:

(1)日月合爻者,一也。

如丑月佔得坎卦,世爻子水與月建作合是也。

(2)爻與爻合者,二也。

如佔得天地否卦,世應二爻俱動,卯與戌合是也。但有一爻不動,亦不為合。

(3)爻動化合者,三也。

如佔得天風姤卦,世爻醜動,化出子水作合是也。

(4)卦逢六合者,四也。

如佔得天地否卦,內外六爻自相和合者是也,不動亦是。

(5)六沖卦變六合者,五也。

如佔得幹為天卦,乃八純六沖之卦,若外卦三爻俱動,變為幹之泰卦,謂之六沖而變六合是也。

(6)六合卦變六合者,六也。

如佔得旅卦變賁卦是也。

爻之合者,靜而逢合,曰合起;動而逢合,曰合絆;爻與爻合,曰合好;爻動化合,曰化扶。

爻靜,或與日月動爻合者,得合而起,即使爻值休囚,亦有旺相之意。

爻動,或與日月動爻合者,謂之動逢合而絆住,反不能動之意。

爻動與動爻相合,乃得他來合我,與我和好相助之意。

爻動,化出之爻,回頭相合者,謂之化扶,得他扶助之意。

凡得諸合,諸佔皆以為吉。佔名名成,佔利利就,佔婚必成,占身發跡,佔宅興旺,佔風水聚氣藏風,佔求謀遂心合意。然必用神有氣相宜,用若失陷無濟。卜書雲:萬事喜欣三六合,諸事久遠,有始有終。然吉事逢之必就,凶事逢之,歸結不易。

7、三合

申子辰,合成水局。巳酉醜,合成金局。寅午戌,合成火局。亥卯未,合成木局。

此三合者有四:

一卦之內,有三爻動而合局者,一也。

兩爻動,一爻不動,亦成合局者,二也。

有內卦初爻、三爻動,動而變出之爻成三合者,三也。

有外卦四爻、六爻動,動而變出之爻成三合者,四也。

予按:此三合局者,有兇有吉。

如佔功名,合成官局,曰官旺;倘合成財局,曰財旺生官;倘合成子孫局者,乃傷官之神也。

佔求財,如合成財局,曰財庫;合成子孫局者,曰子局生財;倘合成兄弟之局,乃破敗耗財阻隔之神也。

佔祖塋家宅,宜父母爻而合局;佔婚姻夫婦,宜財官旺而合局。

佔久遠喜慶事,宜於成局,永遠堅牢;若佔官訟憂疑事而合局者,終身錮結其心,難於消釋。

但三合其局者,用神旺,則無不為吉,尤要世爻在局為美。若世不在局,亦須局生世爻,始以吉斷。倘局克世爻,則以兇推。至於日建月建,但有一在局中,曰局旺,更吉。

三爻若止兩爻動,不為成局。,須待後來之月日補湊,合成其局,謂之虛一待用。一爻明動,一爻暗動,亦作兩爻動。

三合局中,有一值空破者,待填實之日月成之。有一爻入墓者,待衝開之日成之。

更有當知者:如佔功名,三合官局而生世者,利於我;生應者,利於他。佔財,財局生世,利於我;生應,利於他。佔出行,用神在三合之內,被合而留。佔行人,用神在三合之內,被合不返。

又有內卦外卦而成三合者,須分內外。如佔家宅,若居內宅,不宜外卦克內,若居外宅,須宜內卦生外。如佔彼此之形者,內卦為我,外卦為他,外卦合局而生內卦者為吉,克內卦者為兇。